一、本院受理的范围
1、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仲裁裁决;
2、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圳市各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
二、申请的时间
1、申请撤销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申请撤销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圳市各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
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材料
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应当记明: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当事人主体资料,包括:
(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法人);
(2)被申请人的身份资料(自然人),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法人)。
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须提交委托手续,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为法人);
(3)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律师代理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仲裁裁决书和送达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都必须提交原件核对。
四、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范本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撤销事项:
事实和理由:
证据: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章)
年 月 日
附: 1.本申请书副本 份;
2.××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份;
3.证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