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商事案件立案指南
一、本院受理国内民商事案件的范围
1、(1)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广东省行政辖区的且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含本数)以上5亿元以下的民商事案件;(2)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广东省行政辖区的且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含本数)以上3亿元以下的民商事案件;
2、有关信用证纠纷的案件;
3、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和期货纠纷案件;
4、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履行职能相关的民商事案件;
5、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能相关的民商事案件;
6、涉及破产企业的民商事案件;
7、仲裁条款效力确认案件、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8、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异议之诉;
9、本院终审生效的案外人撤销之诉。
二、应当提交的材料
1、书面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当事人主体资料,包括:
(1)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法人)。
(2)被告的身份资料(自然人),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法人)。
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须提交委托手续,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为法人);
(3)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律师代理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证据材料复印件(按照起诉状的份数提交)。
三、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被告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状副本 份
起诉人: (签章)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