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举办全市法院执行业务系列培训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03 09:26:15
执行局举办全市法院执行业务系列培训
最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刘贵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民事诉讼法解释》”)实施以来,对民事执行工作的各项环节都进行了细化和修改。为帮助执行一线干警准确领会和把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在执行实践中全面、正确、有效贯彻执行上述规定,我院分别于4月28日和5月18日开展了执行业务系列培训,培训内容围绕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涉及执行工作的各项重大问题展开,并邀请到最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刘贵祥就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具体应用进行了细致生动的讲解,受到广大执行一线干警的热烈欢迎。
刘专委的授课主要围绕如何理解和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重点条文解析了八类问题,分别是:(一)如何确定生效裁判文书中可予强制执行的内容。(二)如何执行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的生效法律文书。(三)实践中如何执行特定物。(四)执行中如何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五)如何理解非诉执行案件的新规定。(六)关于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问题。(七)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撤销之诉和异议之诉的比较。(八)关于买受人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执行问题。授课内容紧扣执行一线工作遇到的重点和难点,被广大执行干警喻为是一次“解渴”的讲座。
(执行监督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