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正持平 破立并行
深圳法院“执转破”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深圳法院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破解执行难困境”为目标,从制度建设、人员保障、流程管理、程序简并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动“执转破”工作向纵深发展。在4月26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刘贵祥专委指出,广东法院特别是深圳中院的“执转破”工作成效显著,堪称全国法院的典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好评,值得全国法院推广和借鉴。
深圳法院2017年全年移送“执转破”案件103件,中止执行案件11703件,实现“过百超万”。破产立案受理93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86件,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30件,共终结执行案件5870件。2018年1月1日至4月24日,移送“执转破”案件67件,同比增长31.4%,中止执行案件22146件,同比增长148.9%。破产立案受理51件,同比增长70%。目前已经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14件。
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多。目前所移送案件对应的33849件执行案件中,包含终本执行积案8031件、陷入僵局的在执案件25818件、无财产执行的破产案件36件、有简单财产的案件108件和复杂财产的案件26件。二是结案周期短。已终结破产程序的40件破产案件中,简单案件的审理期限为90天左右,其他案件的审理周期为149天。三是社会效果好。目前已经宣破和终结破产程序的案件44件,对应彻底终结执行案件6155件,有效化解了执行积案。40家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实现了市场资源的再配置。5件案件由股东代为清偿,实现债权100%受偿;23件案件的劳动债权得到全额清偿,员工权益获得充分保护。
为推进“执转破”工作深入开展,深圳法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统筹全局,协同推进。2017年1月组建全国首个专门的“执转破”团队;2017年3月召开“深度推进执转破工作”新闻发布会;2017年4月正式将该项工作列入全市法院重点改革清单和全市法院工作要点;2017年9月召开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会。主管执行和破产工作的院领导目标一致、相互配合,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全院上下大力支持,积极调配审判资源和行政资源,做好各项配套制度落实。
二是专业团队护航,两级联动,精准配合。市中院第一时间从执行局和破产庭遴选资深法官和优秀助理组成“执转破”团队,使执行案件从筛选、导入直至破产程序的审理终结,能够进得来、接得住、出得去。各基层法院同时在执行局设立了专门的“执转破”团队,负责执行案件的筛选和移送,共同构成了“执转破”工作网络,通过对口指导、情况通报、业务培训,全市一盘棋,稳步推进“执转破”工作。
三是科学管理导向,考核绩效,规范制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执转破”案件制定科学的考核折算办法,确定考核折算系数,将案件考评纳入年度工作评价体系,充分调动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细化移送和审理标准,形成了全国首个“执转破”工作及管理人操作的双指引。定期专报反馈,梳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做法,不断提升“执转破”工作水平。
四是清算重整并重,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无财产和简单财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推动僵尸企业快速退市。对疑难复杂案件,认真研判破产进程中的风险点和争议焦点,每一步推进都充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对企业的市场经营价值进行精准识别,积极推动能够挽救的企业进行重整。
五是智慧法院助力,信息提速,事半功倍。开发专门的“执转破”业务模块,对接全国破产重整工作平台和广东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实现“执转破”法律文书的电子生成和一键送达。借助最高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平台和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全面查控债务人财产。借助最高法院破产重整信息平台发布公告、债权申报、网络会议,用足用好信息化手段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