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万国营院长走访市工商联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
5月17日上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赴市工商联走访,并召开“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市工商联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对《市中院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蔡立,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志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出席座谈会,1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
万国营院长和黄志坚副院长分别介绍了《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万国营院长指出,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四个走在全国最前列”,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去年7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深圳等特大城市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市委六届七次、九次全会都对优化营商环境作了安排部署,市政府也提出了20项营商环境改革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市中院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从10个方面,初步提出36条举措,总体概括为“坚持一个原则、弘扬两个精神、完善七个机制、营造十个环境”。
蔡立书记、陈志列主席和参加座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对深圳法院长期以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市中院专门制定意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表示赞赏。与会人员针对《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后,万国营院长表示,对市工商联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中院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尽快修改完善《意见》向社会发布,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下一步工作,万国营院长指出:一要加强与市工商联互动协作。今年1月31日,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合作备忘录》。下一步,双方要按照备忘录的安排,搭建好沟通联系平台,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让互动协作常态化,共同服务好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二要密切联系企业和企业家。要不断拓展联络渠道,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为各位代表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希望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继续监督支持法院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三要发挥好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深圳法院受理的案件,特别是商事案件,主要涉及非公经济组织。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个字精辟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法院作为法治化市场经济的捍卫者,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进一步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市中院副巡视员叶春霞、市工商联副巡视员顾平,市中院和市工商联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