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法院率先试行办案全程无纸化
为贯彻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东省“智慧法院”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应用成果,盐田法院自5月18日开始在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范围内试行办案全程无纸化。这是盐田法院主动运用新科学、新技术,积极构建审判工作运行新模式的一次探索与实践,对于促进和提升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将为法院真正实现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加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相对于传统主要依赖纸质卷宗办案模式而言,无纸化办案具有五个方面的突出优势:
一是线上办案安全便捷。在传统办案模式下,纸质卷宗材料随着办案进程在不同的经办人员手中流转,卷宗流转费时,材料容易散乱甚至丢失。实行无纸化办案后,电子卷宗将成为法官办案的主要载体,所有办案流程网上运行,办案人员在网上签收、浏览案卷,电子卷宗材料在办案系统内智能排序,法官按需查阅,不会遗失。随着办案硬件和软件的进一步升级完善,法官和助理还可以在便携式移动终端处理案件,“案卷”随身,办案随时。
二是审判效率叠加提升。所有案卷材料同步电子化,充分利用数据信息可以发散式即时传输的特点,实现法官、法官助理、合议庭成员、审判管理部门对案件信息的瞬时共享。办案人员根据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履行办案职责,卷宗材料的传递路径由单向变为多向,多个处理事项可以同步进行,合议庭成员可以同时网上阅卷,随时网上合议,有助于提升审判效率。
三是智能化提升审判质效。更充分地发挥网络便捷、技术智能优势。比如,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可以对电子化诉讼材料信息自动、准确抓取,实现审判过程中的程序性文书全文100%自动生成,复杂法律文书辅助撰写,系统还可以对法律法规实行智能检索,并实现类案推送等功能,智能化审判为法官办案提供方便,提升审判质效。
四是网上审判全程留痕。所有案件办理过程网上操作,各类诉讼材料实时上传到办案系统,非经审批不得删改替换;法官对电子卷宗进行的浏览、批注,以及制作、修改、签发的文书,案件审批、送达、上诉、归档的过程,全流程在办案系统中留痕,在案件办结后即被“封存”,系统留存的审判痕迹不能覆盖、不能涂改,真实客观反映法官办案动态过程,办案过程透明,有助于司法公正。
五是诉讼体验升级革新。重要审判节点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利用新媒体技术的即时互动、实时参与的功能,可以做到审判流程信息主动告知、即时查询,当事人可以在网上申请立案,网上接收立案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电子材料,形成线上线下多样化的诉讼服务格局,有助于司法人员更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拓展阳光司法范围,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线上服务,丰富当事人的诉讼体验,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提升法院诉讼服务水平。
为保障无纸化办案有效运行,确保电子卷宗材料能有效代替纸质卷宗材料,经过长时间认真准备、周密调研,盐田法院出台以《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规程(试行)》为核心,以《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纸质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纸质卷宗材料保管及借阅暂行办法》、《案件材料同步扫描及流转工作规程(试行)》等四个文件为配套“1+4”制度规定,建立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纸质诉讼材料同步电子化机制。严格规定将电子诉讼材料或当事人提交的纸质诉讼材料扫描为电子材料的上传时限、工作要求,明确办案人员对材料审核的职责。同时,集中统一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纸质诉讼材料扫描与上传工作,对扫描材料的参数规范、图像处理等作了严格明确的规定,确保电子卷宗中的电子材料及时、准确、完整。
二是纸质卷宗材料集中保管机制。实施无纸化办案后,对于在诉讼过程中确实需要暂时保管的纸质诉讼材料,盐田法院采取专门场所、专业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实现纸质卷宗材料的妥善保管、分类储存、定位查找以及按需借阅。
三是电子卷宗材料分段核查机制。根据诉讼过程中不同办案人员在不同阶段接收各类材料的情况,通过制度规定,明确立案人员、法官助理、承办法官及档案管理人员,在不同的阶段,对上传的电子诉讼材料的真实性、准确度进行严格核查,保证电子诉讼材料的真实性,确保电子诉讼材料能完全满足庭审需求,符合归档标准。
四是电子诉讼档案随案生成机制。通过对电子诉讼材料采集命名、分类、挂接等技术规范的规定,无论是扫描上传的材料,还是法院在办案系统中制作的法律文书以及即时生成的各类笔录,随时进入办案系统,案件办理完结后,可以根据系统设置的归档目录顺序,自动排序,法官助理比对核实后,自动加盖电子页码,自动转化为电子诉讼档案,法官助理整理耗费大量时间整理纸质卷宗提交归档的情况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