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法院在全市率先实施邀请当事人提供类似案例工作举措
近日,南山法院立案庭首次向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发放《提供类似案例的温馨提示》,主动邀请当事人提供类似案例。该举措的试行,有利于构建良性司法互动关系,助推南山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截至5月21日,已经向当事人发放该提示216份。
一是阐明当事人提供类似案例的重要价值。该院统一制发了《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供类似案例的温馨提示》。该《温馨提示》向当事人简洁明了地介绍提供类似案例的益处,邀请当事人提供类似案例,有利于当事人合理衡量诉讼风险,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范围,提前了解类似案件已经存在的司法裁判标准,同时也为法官在裁判时提供参考。
二是规范当事人提供类似案例的操作流程。南山法院自5月2日起,在受理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中试行该办法。立案庭首次向原告送达材料、司法事务室或其他业务部门首次向被告和第三人送达材料,均应向当事人发送该《温馨提示》,并在送达回证中注明送达该材料。承办法官在审理简易程序案件中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向当事人发送该《温馨提示》。当事人在收到温馨提示后,至第一次开庭前可提交与本案争议问题相类似的案例。
三是明确当事人提供类似案例的可选范围。该院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供类似案例的温馨提示》中明确,当事人提供的类似案例应是生效的裁判,并注明出处和索引,可以对裁判标准进行必要的归纳和总结。类似案例可以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bet365主页以及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也可以引用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案例)、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刊登的案例。
四是中肯告知当事人提供类似案例的有限作用。该院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供类似案例的温馨提示》中明确告知,类似案例对当事人当前案件的实体裁判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但能给法官、合议庭在解决纠纷时提供示范和参考作用。以这一项明确而中肯的告知,让当事人对案件审判保持客观理性的认知,在尊重专业司法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