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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接收首批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实习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4 16:27:15

加强深港两地法律交流  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深圳法院接收首批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实习生

 

为增进香港法律生对国情以及内地司法制度的了解,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联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安排,深圳法院作为广东省首批承担实习任务的法院,接收23名来自香港城市大学法律专业实习生到前海法院、南山法院开展岗位实习。528日,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实习生到深圳法院实习项目正式启动,实习开班仪式在南山法院举行。深圳中院、前海法院、南山法院及中联办、深圳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实习项目组织方及参加实习的香港城市大学学生、深圳大学学生和法院带教法官代表共50余人参加开班仪式。

香港法律生在深圳法院进行岗位实习,是加强香港与深圳法律界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方式,也是深港两地充分发挥地缘、人文、历史和司法资源优势,共同培养熟悉两地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青年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圆满完成此次实习任务,深圳法院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实习组织工作。作为广东省首次承接此类任务的法院,深圳中院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联合具体承担实习任务的前海法院、南山法院制定周到严密的工作方案,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通过实习活动,彰显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和谐司法特色,进一步加深香港法律生对内地司法运作程序和司法制度的了解和认识。

二是以“八个一”标准做好实习安排工作。为更好地实现实习效果,两个实习法院挑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的一线优秀法官组成带教老师队伍,并制定了“八个一”的岗位实习带教标准。即:“一名老师”,每位实习生都安排一名一线资深法官进行带教指导;“一套卷”,由实习法院协调一线法官拟写一张实习试卷,指导学生带着问题进行实习;“一个主题”,每周拟定一个主题,邀请一名资深法官为实习生进行专题授课;“一个座谈”,组织一场由一线法官、法官助理、实习生参加的座谈会,分享经验、交流思想;“一场庭审”,组织学生在审理民事、商事、知产、房产等案件的部门各观摩一次庭审;“一次现场教学”,每周均安排一次实地走访深圳知名企业、律所、博物馆等活动,加深学生对深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感受和了解;“一次模拟法庭”,选定一宗具有典型意义的审结案件,指导实习生进行模拟法庭;“一份总结”,每位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后撰写一份个人实习总结,检验实习效果。

三是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实习保障工作为帮助香港实习生尽快融入法院、专心实习,深圳中院多次与项目协作方深圳大学协商沟通,力求从住宿、交通、用餐等生活保障各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前海法院、南山法院专门成立后勤服务保障组,责任落实到人,并要求带教法官在指导业务知识的同时,关注学生的生活状态和心理情绪,给予关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