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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改革创新 服务大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4 12:41:28

深圳:改革创新 服务大局

通讯员:肖波

提纲:

两庭成立:护航经济发展。20171226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金融法庭正式揭牌。两个法庭的成立,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指引和规制作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为深圳的科技创新和金融发展保驾护航。

智慧法院:架起信息“高速”。从市中院到区级法院,从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到类案及行政诉讼信息化平台,从案件的审理,拓展至结案后的执行,深圳法院系统皆有可圈可点的优秀表现。

万场直播:打造“阳光”法院。“万场直播 当庭宣判”活动是深圳法院“千场直播 当庭宣判”基础上的升级和深化,将有利于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实现庭审直播改革红利的最大化。

繁简分流:提升改革效能。深圳法院创新办案配套机制,以繁简分流改革为抓手,重整案件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全新工作体系,简出效率、简出质量。

执转破:打造深圳“样板”。深圳中院通过组建专业团队,积极探索预重整制度,试点简易(小额)破产程序,出台一系列规范指引,在具体的“执转破”司法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样本”。

 

2017年深圳法院坚持改革创新,突出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智慧法院建设、司法公开公正、繁简分流改革、破解“执行难”等方面,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就,加快建设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

两庭成立:护航经济发展

2018111日,备受外界关注的华为诉三星案正式宣判,成为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案件。116日,深圳金融法庭也在前海敲响了正式揭牌办公后的第一槌。

为更好服务于深圳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影响力创新先行区和建设一流金融中心城市的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和金融法庭。20171226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金融法庭正式揭牌。两个法庭分别办理由深圳中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和深圳市辖区内除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民商事金融案件,不服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金融案件的上诉案件。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和金融纠纷案件持续上升。2017年,深圳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8027件,占全省三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受理一审金融纠纷案件23639件,是2016年同期的两倍。两个法庭的设立,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既有专业审判优势,擦亮深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推动深圳成为我国尊重知识产权权益国际形象的重要窗口,更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指引和规制作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为深圳的科技创新和金融发展保驾护航。

深圳中院副院长黄志坚向记者表示:“两个法庭的设立,既能充分发挥司法在服务科技创新和保障金融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体现深圳战略定位,匹配深圳城市地位,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也将在司法职权配置、管理体制、权力运行机制以及人事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全国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累经验。”

智慧法院:架起信息“高速”

近年来,深圳中院致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好的效果。在423日福建省福州市举办的 “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深圳中院作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的代表参展,向外界展示了鹰眼执行综合平台、法库电子卷宗平台和深融多元化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成果。深圳中院科信处处长范列表示:“深圳中院能够成为全国法院系统参展的两家中级法院之一,是上级对我们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首推电子卷宗系统,主攻法官诉累2017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为广东省智慧法院试点单位。同年1012日,深圳中院和盐田法院共同举行深圳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盐田上线启动仪式。据悉,在研发该系统时,深圳中院与盐田法院也根据法官等一线办案人员的需求来确定电子卷宗系统建设的具体内容,该系统着重解决一线办案人员在实际应用中的难点痛点,总结出14个流程节点60余项具体需求。系统上线运行后,较大地提升了法官工作效率。

开发巨鲸智平台,金融类案全流程在线办理。深圳作为全国领先的金融中心城市,福田区是深圳的金融中心。针对福田区金融交易活跃,金融产品交易结构、盈利模式日趋复杂的特点,2017年福田法院在深圳中院的领导下,开发建设了金融类案全流程在线办理平台——“巨鲸智平台,在全国率先初步实现了金融类案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该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已初步显现出其在提升司法质效上的强大推力。福田法院曾初步估算,通过该平台,一个审判团队年均办理信用卡案件数可实现两倍以上增长,从2016年的4000件左右增至10000件以上,案件办理周期由4个月缩短为2个月。

鹰眼查控,让“老赖”无处遁形。深圳中院研发启用的鹰眼查控网通过与公安、工商、地税等几十家单位联网联动,可以对多达28项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涵盖了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车辆、房产、股票、理财产品等多种财产形式。在鹰眼查控网的帮助下,从发现被执行人西宁市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持有市值达9000余万元巨额股票到成功控制,我在电脑前仅用了8个小时。”深圳中院执行局的肖伟光法官笑着向记者说:“有了这套查控系统,我们将彻底告别‘当事人动动嘴,法官跑断腿’的时代。”

如今,智慧法院在深圳已展露雏形:从深圳中院到区级法院,从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到类案及行政诉讼信息化平台,从案件的审理,拓展至结案后的执行,深圳法院系统皆有可圈可点的优秀表现。

万场直播:打造“阳光”法院

2018325日上午,在福田区法院的第一审判庭,深圳法院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活动正式启动。据悉,“万场直播 当庭宣判”活动是在深圳法院2017年“千场直播当庭宣判”基础上的升级和深化,活动力度、开放度、丰富度将再次迈上新台阶。

20179月,为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深圳法院携手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网司法频道在全市两级法院同步开展“千场直播,当庭宣判”活动。“千场直播”立足点在于司法公开,将审判活动置于网络直播之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当庭宣判”立足点在于提高效率,通过推进简单案件的当庭宣判为正义实现全面提速。据统计,短短三个月的时间,深圳两级法院速裁庭的案件共直播庭审1043场,庭审视频总观看量累计高达1487393人次,集中展示了法院在庭审直播、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构建了司法与传媒良性的互动关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庭审工作的了解。深圳法院2017年的庭审直播工作在新浪网组织的2017年阳光司法评比活动中,也获评“最佳组织奖”。

今年年初,为切实推进庭审直播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水平,深圳法院将“千场直播当庭宣判”活动升级为“万场直播 当庭宣判”。深圳中院副院长胡志光说:“万场直播活动将采取‘1+N’的方式实施,‘1’是两级法院民商事速裁庭全年要完成1万场庭审直播和当庭宣判,‘N’是各法院的开放日活动主动设置议题,展现各法院有自身特色的工作亮点。不仅是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和保障,更是扎实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有利平台。法院要以此为契机,把繁简分流改革推向纵深,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实现庭审直播改革红利的最大化。”

近年来,深圳法院借助科技法庭和智慧法院建设,切实推进庭审直播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水平。在中国社科院公布的《中国司法公开透明度指数报告》中,连续五年排名进入前二十。

繁简分流:提升改革效能

早在2016年,深圳法院系统就开始全面试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力求做到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改革是为了提高审判效率,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给法官减负。同时,简案快办并非简单地压缩办案时间,目标是简出效率、简出质量。

  胡志光介绍,近年来,深圳法院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2017年受理案件44.8万件,相较2016年上升31.7%,结案37.6万件,上升35.8%,法官人均结案408件,收、结案总量和法官人均结案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市中院受理案件54212件,办结43957件,均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

胡志光表示:虽然我们加班加点,结案数大幅上升,但存案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我们的法官数量是有限的,审判资源是有限的,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只有通过改革来激发动力、挖掘潜力。据了解,深圳目前全市法院实有入额法官为805名,压力可想而知。

深圳法院以繁简分流改革为契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全方位的结构调整,实现了人、案、程序的优化配置。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方面,创设了简单案件、普通案件和复杂案件三车道分流模式。在执行权运行机制方面,将执行流程改造为通过统一财产查控前置进行执行案件的首次繁简分流,再根据执行案件办理周期进行二次分流的漏斗式执行分流模式。在简案快办过程中,引入了信息化手段,利用电子卷宗平台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黄梦佳是一名深圳的律师,她2016年代理了一宗刑事案件,从拿到起诉书到收到判决书,仅用了12天的时间。当时,我真的被深圳法院的高效震撼到了。黄梦佳说。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支队长孔祥洪介绍,由于法官开通了行政速裁通道,交委的非法营运处罚决定向法院申请审查,一般10天左右就能收到裁定。

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得益者不仅是当事人,还有法官。深圳中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谢佳介绍,以前中院民事审判法官手上,待办案件经常超过百件,现在简单案件被速裁分流后,我们的待办案件只有50件左右,可以审理得更加精细。

如今,改革推进近两年,繁简分流已取得明显效果。深圳法院的繁简分流改革入选深圳十大法治事件、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两级法院均被确定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执转破:打造深圳“样板”

执行转破产是统筹解决执行难和破产难的一项重要改革。自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来,深圳中院始终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破解执行难困境”为目标,扎实推动“执转破”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破产重整审判过程中,深圳中院积极探索预重整制度,即在重整程序开始前指定管理人,搭建出资人、债权人、困境企业、重整方商业谈判平台,通过庭外博弈形成重整方案基本框架。通过预重整方式,成功恢复福昌电子公司的生产经营,4000名员工得到妥善安置,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尽快处置僵尸企业,深圳中院试点简易(小额)破产程序,着眼小额和无产可破案件的效率性要求,在案件受理、公告、管理人尽职调查、审计、终结等环节实行标准化作业、格式化处理,缩短时限、快审快结,为僵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多年的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了快速退出通道。2016,适用简易程序审结35家企业破产清算案,结案周期为6个月左右,远低于普通破产程序审理周期。

2017年,深圳中院成立了全国首个“执转破”团队,对“执转破”案件实行专业化审理。随后,各区法院均积极调整审判执行力量,成立专门的团队开展工作,推行考核激励,充分调动一线法官的移送积极性。20179月,深圳中院发布了全国首个《破产债权审核认定指引》。为了推动执转破常态化和机制化,深圳中院又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转破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讨论起草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操作指引》及《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保障执行移送规范衔接、破产审理优质高效。

 

通过以上措施,深圳法院有效疏浚了执行与破产的衔接。去年全年,全市法院通过“执转破”渠道移送的案件实现了“过百超万”,共移送“执转破”案件103宗,中止执行案件11703件。最高人民法院多位领导对深圳法院的执转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认真总结推广。